洮北法院东郊法庭调解室内,阳光透过窗棂洒在整齐摆放的桌椅上,空气中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只有温和的话语与耐心的倾听。近日,洮北法院东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细致入微的工作、情理法交融的沟通,化解原告石某与被告崔某、李某、担保人朱某之间长达数年的债务矛盾,让昔日好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8 年,崔某与李某夫妻二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好友石某借款,双方达成借款约定,朱某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交付后,石某念及多年情谊,未过度催促还款。后石某因自身资金需求,多次向二被告及担保人索要欠款,可崔某、李某因种植水稻遭遇亏损,经济陷入困境,虽有心还款却无偿还能力,担保人朱某也因主债务人无力履约,未能承担担保责任。多次索要无果后,昔日好友心生隔阂,石某无奈将崔某、李某及担保人朱某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朱某承担担保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络,全面掌握纠纷始末。调解当日,原、被告四人相继走进调解室,神情间带着几分尴尬与局促,多年的友情因债务纠纷蒙上阴影。法官见状,以温和的语气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大家坦诚陈述诉求与难处。 面对法官的耐心询问,三被告坦然承认借款事实与担保责任,并无推诿抵赖之意。崔某面露愧疚,向石某与法官诉说苦衷:“我们不是不想还钱,实在是种水稻赔了钱,手里实在拿不出钱,心里一直觉得对不住朋友。”担保人朱某也坦言,愿意承担担保责任,只是需等主债务人经济好转后共同履约。石某则表示,自己并非不近人情,多次索要欠款也是迫于生活压力,念及多年好友情分,不愿彻底撕破脸面。 了解到双方均无恶意,且本是挚友,承办法官找准矛盾症结,摒弃生硬裁判思路,秉持 “案结事了人和” 的理念,开启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法官先是厘清法律关系,向双方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与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告知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让双方明晰法律底线。 随后,法官以友情为切入点,情理交融开展劝导:“借钱是信任,还钱是责任,你们相识多年,这份情谊比金钱更珍贵。如今被告遭遇生产困境,并非恶意拖欠,原告也体谅好友难处,不如各退一步,既保障债权实现,也守护多年情谊。” 法官一边劝说石某体谅被告的经济困境,给予合理的还款宽限期;一边督促崔某、李某与朱某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拿出还款诚意,不辜负朋友的信任。 从法律责任到人情道义,从现实困境到未来期许,法官不厌其烦地沟通协调,一句句耐心的劝解、一次次细致的释法,慢慢化解双方心中的隔阂。原本略显凝重的气氛逐渐缓和,尴尬与对立被理解与包容取代。石某看着昔日好友窘迫的模样,加之法官的耐心疏导,主动表示愿意放宽还款期限;崔某、李某与朱某也深受触动,当场承诺尽快筹措资金,按计划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数小时的倾心沟通,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崔某、李某夫妻分期偿还石某借款本金,担保人朱某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一纸调解协议,化解的是债务纠纷,守护的是人间温情。承办法官以耐心为桥、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媒,用柔性司法化解刚性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延续了珍贵的友情,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让公平正义以可感可触的温度抵达群众心间。
来源: 洮北区人民法院
初审: 王晓盼 |复审:徐 勇
终审: 李光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