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社区矫正不是简单的‘看管’,更是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温暖举措!”在市民文化广场的普法宣传点前,一名驻足咨询的居民拿着宣传手册感慨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公众参与度,近日,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洮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部门组建专项宣传小组,通过“精准普法+温情帮扶”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接地气”、有温度的主题宣传活动。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社区矫正是如何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在人流密集的市民文化广场,联合宣传点刚一设立,就吸引了不少过往群众的目光。宣传小组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发放精心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社区矫正制度的意义、适用范围以及工作流程。这种“面对面、心贴心”的普法方式,不仅消除了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陌生感,更让“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群体,宣传小组创新开展“分批次、小班化”专题教育,由司法局工作人员统筹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在所属司法所参加讲座。课堂上,检察官结合手册中编印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阐明了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法律规定、监督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相应的心理疏导和就业指导等信息,促进其更好融入社会。
“感谢检察官和司法局的同志,帮我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我的生活也有了方向!”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握着走访人员的手激动地说。活动期间,第三检察部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还对辖区内部分重点矫正对象进行走访,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及现实困难。在走访刘某时,发现其因家庭经济压力大、情绪消极、改造动力不足。检察官当即协调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提供“一对一”心理辅导,帮助他正视过往、缓解焦虑,同时联合司法局梳理就业资源,共同帮助刘某搭建就业桥梁,让他重新树立起生活信心。
此次检司联合宣传活动,既是一次普法宣传的生动实践,更是深化“检察监督+司法行政”协作模式的有益探索。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协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更精准的监督、更有力的举措、更温情的服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为建设平安辖区、法治辖区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
初审:王晓盼 |复审:徐 勇
终审:李光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