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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飞”来横祸 被荡秋千的人撞伤 谁之责?

荡秋千一直是深受小朋友喜爱的娱乐活动

各式各样的秋千也成为
游乐场或野外餐饮行业
一项喜闻乐见的娱乐设施
但秋千在带给小朋友欢乐的同时
也隐藏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随着秋千越荡越高
危险也悄悄来临

7岁的小红(化名)就遭遇了“秋千意外”‍‍‍

 2023年9月的某天下午,7岁的小红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某野外露营地玩耍。在走到秋千区域时,小红突然朝秋千走近,被正在荡秋千的小敏(11岁)撞倒,致使小红头部受伤,小红的父母立即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后小红的家长因赔偿问题未能与小敏的家长达成一致意见,便将小敏及其家长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161元,并要求其赔礼道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是否应当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原告认为,小红因小敏受伤,小敏应负有相应的责任。被告认为,小红突然从侧面闯入秋千区域,事故前小敏无法看到小红,不能预见该事件,没有过错,不同意赔偿及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发在小敏荡秋千的过程中,小红从侧面走向小敏所荡秋千的后方,运动中的秋千碰撞小红致其受伤。案发时小敏处于正常荡秋千状态,无实质侵害行为,小红横穿运动中的秋千属于突发事件,小敏无法预见和防范,亦无能力阻止,故小敏无过错。此外,事发时小红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未尽到监护义务的责任。综上,法院判决驳回了小红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作为家长,幼童在游玩公共设施时,应全程陪同。且尽量不要让幼童参与危险较高的活动。幼童对事物的理解能力和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都十分有限,因此类似情况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在这里提醒家长朋友关注孩子们的安全问题,一方面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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