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卢忠义 马良)年初以来,白城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实施“三大”战略和建设“六大功能区”的总体目标,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发展大局中考虑和谋划,坚持“主动服务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相结合”工作理念,以“全员帮扶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四个”环境,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共向社会公开作出10项服务承诺,发放“检企联系卡”300余份,两级院班子成员带头服务177户民营企业,帮助解决重大实际问题20余个。
一是强化保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的职能和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危害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活动,营造平稳健康的社会环境。大力发挥派驻检察室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环境整治活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妥善解决在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依法督促做好被征地拆迁的农民群众和集体单位的补偿和就业安置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做到和谐有序建设和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预防,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开展预防性监督和警示性教育活动,引导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投资经营,帮助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重点是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税收征管、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位和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拆迁改造、招标投标、物质采购、资金管理等环节,促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办民营企业发展中行政审批、企业注册、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资源管理等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和在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防止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受到干扰和破坏。
三是强化规范,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方面,该院认真研究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加强对民营企业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平衡办案与服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上,坚决做到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同时,加大对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偷税骗税、金融诈骗、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案件的打击力度,平等保护各类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法律难题,建立预防和化解投资风险机制,保障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的统一和平等。
四是强化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出了“只要不违背相关法律,只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只要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坚持服务不动摇”的执法目标,发放了《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全员帮扶行动手册》,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责和机构设置,最大程度满足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对侦查机关非法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以及侵犯投资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监督,坚决予以查处。对涉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违法执行行为,及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