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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吉林亮剑|聚焦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亮点工作之二——建立扫黑除恶组织处理和终身追责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依法严惩、打“伞”破“网”、强基固本、宣传发动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攻坚克难,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彰显了法治权威、扫出了朗朗乾坤,改善了政治生态、净化了党风政风,提升了治理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回应了群众关切、赢得了百姓信赖。今摘录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亮点工作与大家一一分享。

为有效防止一任推一任、任任不落实而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危害一方,省委先后出台《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意见》。其中,《办法》明确提出,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敢抓、不敢管、不敢担,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态度不坚决、工作推动不力、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意见较大,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终身追责制度,明确凡辖区内出现黑恶势力的,按照其滋生发展时段,严肃追究县乡党委、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凡出现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乡镇党委书记先免职后查处;对不敢抓、不敢管的干部,一律给予组织处理。伊通县孟庆革涉黑一案,有前后3任镇党委书记、2任镇长因不担当、不作为被撤职。梨树县李学华涉黑一案,对12名放任纵容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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