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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法院柔性化解家事纠纷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婚嫁新风尚,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及彩礼返还纠纷案。承办法官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以柔性司法化解刚性矛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高效定分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因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仓促订立婚约并办理结婚登记。婚前,张某按照当地婚嫁习俗给付李某彩礼共计18万元。婚后,二人因性格差异、生活理念不合频繁发生争执,未能建立真挚夫妻感情,仅共同生活3个月便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无婚生子女,亦无其他共同财产及债务纠纷。张某以婚姻关系无法维系、大额彩礼造成家庭经济压力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全额返还彩礼;李某则以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为由,仅同意少量返还,双方分歧较大、矛盾尖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量家事纠纷的特殊性与敏感性,严格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启动多元调解机制。采取“背对背”释法明理、“面对面”协商沟通的方式,先安抚对立情绪,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细致阐明彩礼返还法定情形,明确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形成稳定家庭关系,且男方因给付大额彩礼造成经济负担,符合彩礼返还条件。同时,法官兼顾当地民风民俗与女方婚姻期间的合理付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摒弃攀比敛财、僵持对立的错误观念。

经多轮耐心疏导与居中协调,双方最终放下心结、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女方一次性返还男方彩礼13.5万元,纠纷得到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洮南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前沿阵地作用,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讲、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纵深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婚嫁理念,为建设和谐家庭、打造平安洮南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来源:  洮南市人民法院

初审:  王晓盼       |复审:徐   勇

终审:  李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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