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纠纷缘起两年前的施工。在林蛙上山、下山的关键生长季节,当地一施工单位作业车辆长期途经该群众林蛙养殖区域,碾压路过的林蛙。同时,施工机械持续作业产生的巨大噪声,严重干扰林蛙栖息与繁殖,给养殖户造成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
事发后,该群众多次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损失认定、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纠纷长期悬而未决。多次维权无果后,群众矛盾情绪不断积累,情急之下产生过激想法,扬言若迟迟得不到合理赔偿,将采取封路阻拦施工车辆通行的方式维权,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升级。
今年四月,该群众前往十二道沟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接到求助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工作人员详细核实事件原委、固定相关情况,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主动对接施工单位开展沟通约谈,向其阐明施工损毁养殖户财产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高效推进调处工作,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在辖区村委会开展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财产损害赔偿、相邻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清晰界定双方权责,明确施工单位的侵权责任,同时耐心劝导群众理性维权,告知其封路拦车属于过激行为,涉嫌扰乱正常施工秩序,存在法律风险,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诉讼、综治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因双方初期诉求悬殊,首次调解未能达成共识。为彻底化解陈年积怨,十二道沟司法所将案件上报给长白县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详细复盘纠纷全过程,结合案件实际与相关法律法规,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逐一梳理损失明细、厘清责任边界,反复开展释法明理、居中疏导工作,逐步缩小双方分歧。
在两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和解协议,拖延两年的纠纷圆满化解,群众顺利拿到相应经济赔偿。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份责任。下一步,长白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将持续深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持续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坚持依法调解、为民解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切实以司法温度守护群众利益、筑牢辖区平安稳定防线。
初审:于 珊 复审:赵海平 终审:张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