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首批法律研修学者结项座谈会,通报首批法律研修学者课题结项情况,就深化院校交流合作进行座谈交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家新指出,实施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是省高院党组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安排,是拓展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交流合作、协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推动全省法院抓研究、推改革、补短板、破难题的一股重要推力。在省高院与法学院校的密切配合下,首批法律研修学者潜心钻研,顺利完成课题研究,取得了预期效果。
围绕建设新时代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徐家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作为主攻方向,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务实研究法学发展的新理论,分析解决法治实践的新问题,充分发挥好高校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职责使命。要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正确处理好宏观与微观、摒弃与借鉴、理论与实践“三种关系”,求真务实开展法学理论研究。
座谈会上,徐家新就进一步落实好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推动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交流合作同与会同志进行深入交流。徐家新指出,要健全完善接收选用、交流互通、沟通协商、成果转化、考核激励、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法律研修学者制度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要充分挖掘利用全省法院和法学院校的各自资源优势,运用好院校合作平台,建立规范化、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广泛开展交流合作。要把学术研究成果应用到司法实践中,推动成果转化,指导司法实践。
据了解,吉林省高院于2019年5月建立了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接收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省内法学院校7名教师,围绕法学前沿课题,结合司法实践开展法律研修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形成了7篇高质量的课题报告,首批法律研修工作顺利结项。下一步,省高院将择期组织接收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主持座谈会。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何志鹏,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闯,以及法律研修学者代表、省高院承担研修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在会上分别作了发言,省高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