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察求实效 加强管理真落实
—-白山中院开展2020年度首轮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督察工作
4月20日至24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第一轮督察,并下发督察情况通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宫斌在通报上作出重要批示:“此次督察工作既发现问题,也发掘了亮点,成效明显。下步工作中,需中院解决事项要及时明确,同时将其他重点工作嵌入其中”。
为全面落实全省法院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充分发挥督察“利器”功能,中院党组从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督察组,制做督察方案,拟定督察选题,培训督察事项等,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本轮督察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组同志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保护的前提下,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到各院后直接翻阅材料,实地查看,直奔督察主题。督察内容既涵盖省院下发督察告知书整改落实情况、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部署情况,又重点督察了2020年度在政务管理、党建、宣教、审务督察、司法警务保障、院长批办信访件等方面部署及落实情况。
针对督察中还存在的对活动开展重视程度不够、文化标识和环境布设不规范、公文制作与制度执行缺位、“六专四室”建设不达标、“两个窗口”展示功能发挥不佳等较突出问题,中院要求被督察法院党组对标对表,照单全收。整改落实上要深刻领会省法院、市中院主要领导关于活动开展的重要讲话和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以“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以案三释”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题教育为统领,自觉把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嵌入其中抓细抓实。同时,紧扣“中院主责、基层院主抓”这个职责定位,稳步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走向深入,持续深化问题整治。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我“督察”,并每月形成督察报告报送市中院。对整改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法院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