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开展“12·4”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激励和教育全体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建设。
宣誓仪式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学武左手抚宪法、右手举拳,领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员整齐站立,高举右拳、齐声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保障了每一个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规定了作为一国公民应尽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宣誓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学习宪法、维护宪法、尊崇宪法,严格履行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社会而不懈奋斗。
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