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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生活 2 】| 《民法典》系列解读之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总则的部分变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现在就和大家分享总则的几大亮点:




01胎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8周岁

《民法总则》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03诉讼时效改为3年

第一百九十一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两年改三年,是为了适应社会生活发生的新变化,交易方式与类型不断创新,权利义务关系更趋复杂的现实情况与司法实践,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04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

《民法总则》第36条:监护人在没有起到其义务和责任,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05“特别法人”师出有名

《民法总则》第96条: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然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06对个人信息、数据“严防死守”

民法总则》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07做好事救人有保障

民法总则》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给予适当补偿。

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08监护缺位,民政部门来补

民法总则》第33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09Q币等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第131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特币、网游装备,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拥有虚拟财产。虽然虚拟财产不能作为物权客体、受物权法保护,但可以作为“民事利益”用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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