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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
初心一如来时路山高路远再启程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春雷行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春节期间,临江市人民法院对所辖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共清理涉民生案件10件,标的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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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集合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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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八道沟镇失信被执行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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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八道沟镇失信被执行人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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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八道沟镇失信被执行人家中

临江市人民法院抓住失信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主动出击,再次进行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两辆,人员12名,执法记录仪5部,摄像机1台,远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及沿线进行集中执行清网行动。执行过程中找到被执行人3人,其中被执行人侯某因拒不交纳执行款被拘留,另两位被执行人交纳执行款2.75万元,案件执行完毕。当日多起案件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压力,也为自己能够过一个平安年,主动找承办法官交纳执行款共计107000元,使多起涉民生案件得以有效执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侯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临江市人民法院调解:侯某应当赔偿宋某各项款项323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侯某用其车辆以物抵债107100元,余款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履行过程中侯某以其无能力履行而不再履行。当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对侯某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翌日,侯某家人如数交纳分期履行协议款项1.75万元后,对侯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并具结悔过,表示以后如期交纳执行款。

此次行动打出了执行工作的声势!进一步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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