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第一期(2020-2022年)247个市地试点期已满。如何精心组织试点验收,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谋新篇”?近日,中央政法委对试点验收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
一、充分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深刻把握社会治理客观规律,与时俱进作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纲要》明确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纳入中国式现代化大局。这充分表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长期任务。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全面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增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使命感责任感。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市域是社会治理宏观和微观的转承点,治理半径较优,资源统筹余地较大,法治手段较多,应当成为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集成体、重大风险的终结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要准确把握市域的特殊定位,真正把市域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以城带乡的引擎作用、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发挥好,以“市域之治”助推“中国之治”续写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2021年中办国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意见》、2022年《平安中国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均对市域社会治理作出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域在制度建设、资源统筹、手段方法、技术支撑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做好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组织推动等工作,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治理特性的社会治理新路子”。新时代新征程上,要更加担当作为,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长抓不懈,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扎实深入
中央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试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加强统筹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重大创新工程,必须加强制度设计、统筹谋划。中央政法委深入总结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从多维度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了制度设计。一是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试行)》,首次明确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及体制机制、方式手段、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二是印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借鉴全国各类试点工作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同步起跑、自愿试点、分批推进、接续达标”的工作思路,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印发了《加强试点分类指导工作的意见》,创新“地区分类、项目分解、任务分领、经验分创、责任分担”的“五分法”,把试点主要内容整合为“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防范化解‘五类风险’”“发挥‘五治’作用”的“1+5+5”11个项目,指导试点地区“全面建、重点创”。四是先后印发了两版《试点工作指引》,既为开展试点工作细化了具体措施,又为评估试点成效提供了衡量标准。这一系列文件,构建起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域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为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加强逐项指导,召开了一系列试点工作交流会。试点工作既要从下而上探索总结,也要自上而下指导推动。中央政法委充分回应各地需求,先后召开9次试点工作交流会,学习传达中央有关精神,研究部署试点工作,每次会议选择10个左右市地交流试点经验,对市域社会治理相关重点工作分别作出专题部署。特别是逐一召开了“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以及“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交流会,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阐释,形成了对11个项目分类指导的完整闭环,步步为营、久久为功,不断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加强交流借鉴,举办了一系列试点创新研讨班。试点中,各市地立足自身不同特点,探索形成丰富多彩的经验。为加强交流互鉴,中央政法委全新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指导市地轮值主办,认领同一项目的所有试点市地参加。既推动试点工作交流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推动各地互学互鉴,把“长板”拉长、把“短板”补齐、把“底板”筑牢。近一年内共举办7次创新研讨班,有302个市地参加了研讨班。
——加强验收谋划,开展了两个省市试点预验收。试点工作是开创性的,试点验收同样没有现成经验可循。2022年初,中央政法委选择天津、辽宁作为预验收省市,用半年多时间持续跟进调研,及时掌握验收情况,起草验收文件,确保了《验收办法》指向明确、操作性强,两个《工作方案》接地气、简便易行,为正式验收创造了条件。
三、正确认识试点验收目的作用
认真开展试点验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充分把握试点验收目的和作用,切实完成好工作任务。
——试点验收要推动各地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各项目标任务。试点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市域社会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关键制度机制普遍建立、基础平台力量普遍加强、工作方式方法普遍优化、重大矛盾风险有效防范。这次开展验收,就是要对第一期试点市地的市域社会治理质效做“全面体检”,对照《工作指引》、按照《验收办法》,检查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评出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以此为引领,推动各地以更大力度、更优措施、更强动能落实部署要求,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试点验收要系统集成市域社会治理的有效创新经验。试点以来,各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鲜活经验。这次开展验收,就是要组织专门力量下沉一线,实地考察评估有关经验实际运行情况,将更优的经验推选出来、更有效做法提炼出来,集成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秀创新经验”,让试点优秀成果从点上“盆景”汇聚为全国 “风景”。
——试点验收要创新完善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路举措。试点以来,依托试点“实验田”,市域社会治理思路方法不断完善。也要看到,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相比,一些地方防范重大矛盾、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效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次开展验收,就是要推动试点市地对市域存在的矛盾风险进行全面摸排,对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对主客观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推动解决。中央政法委将广泛听取各方建议,进一步创新完善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路举措。
四、准确把握试点验收基本要求
试点验收工作涉及地区多、战线长,必须统一部署、统一要求,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开展。
——坚持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工作指引》既是试点创建标准,也是验收标准。《验收办法》严格对照《工作指引》各项任务,明确了验收要点和操作要求,验收和抽查复核,都要严格依照《验收办法》来执行。
——坚持以验促建、推动边查边改。通过查验工作总结经验、直面问题,给予市地有力指导,推动试点市地从被动接受验收变为主动查问题、强弱项,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简便简化不简单”。试点验收简化了查验内容,增强了操作性,是为了更加聚焦关键内容、关键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中央和省两级验收组,要深刻理解有关政策文件,吃透顶层设计,成为行家里手,不折不扣完成好验收工作。
——坚持“放手放权不放水”。试点验收充分放权,更好发挥各地主观能动性,主要是为了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各省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承担好省级验收任务,中央政法委抽查复核工作要把好验收合格关。
——坚持统筹同步启动与压茬推进。要蹄疾步稳推进试点验收,做到哪个试点市地率先完成自评,就及时跟进开展省级验收;完成本省所有市地省级验收,就立即申请抽查复核。中央政法委对抽查复核也将科学调度、把握节奏、压茬推进。
——坚持统筹总结试点经验与推动下步工作。要重视发现、总结、集成试点市地的典型经验,善于指导帮助试点市地查找社会治理面临的风险、存在的短板,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系统谋划、持续深化、久久为功。
五、加强对试点验收的组织领导
试点验收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蹄疾步稳、扎实推进,圆满完成验收任务。
——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法委加强对试点验收的组织领导。省市两级党委政法委要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好本地试点验收工作,配合做好抽查复核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协作配合,拧成一股绳、同向发好力。各试点市地要全面总结三年来试点成果,认真做好验收准备。
——强化工作保障。中央和省两级党委政法委要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骨干参加验收组,确保验得实、核得准,经得起历史检验。
——严格工作纪律。各级验收工作组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