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保证,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全党政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的重要保障。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行为准则,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学习研讨,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建设模范政治机关。政法领导干部要把尊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和刚性约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忠诚干净担当,擦亮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会议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务求实效,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关键岗位纪律培训,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以安全稳定成果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省委政法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初审:徐 超
复审:孔繁奇
终审: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