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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中共通化市二道江区委政法委工作职责

第一条根据《通化市二道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和《<通化市二道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共通化市二道江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区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区委政法委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指导和推动全区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委及区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委和区纪委区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

)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二道江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重大敏感案(事)件

)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组织推进区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具体工作

(十)完成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政治处)。负责机关机要、文电、保密、人事编制、档案、财务、安全、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重点任务督导检查和绩效管理。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指导协调全政法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工作。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调查掌握全政法工作动态和形势,研究政法工作重大政策和关系全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委及委干部主管部门抓好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协助主管政法工作的委领导同志了解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组织派员列席同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指导推动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法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根据授权,代管法学会的干部。掌握政法改革情况,组织研究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任务。协助委宣传主管部门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全政法部门加快推进政法网络新媒体建设应用和创新发展。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承办综合协调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执法监督科。监督检查全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研究法治二道江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导和协调政法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协助委和区纪委区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区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书记1名,由区委领导同志兼任书记2(其中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股级)。

第六条区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