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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珲春市委政法委部门职责

(一)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

组织、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

检查政法部门工作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

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

组织、指导、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

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隐患,指导、协调、推动司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的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八)

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机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

研究分析有关政法工作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

及时向党委反应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