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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
平安创建保民安

    梨树县围绕“平安梨树”、“法治梨树”创建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该县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

  落实责任,强化基础建设。县政府与全县20个乡镇、3个开发区、45个县直部门、8家较大企事业单位,共76家,签订了第六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并纳入全县各乡镇、部门年末总体考评之中,把创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各部门。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了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机构,在乡镇成立了20个综治维稳工作中心、325个综治维稳工作站,配备综治工作人员48人。各级综治组织完善了工作制度,健全板、表、簿册,达到了台账规范有序、内容齐全、记录清晰。县综治办投资2万元,完成了与省综治网络对接工作,网络内页基础工作和网上运行工作得到省市认可。

    抓好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在城区坚持以巡警为主力,对主要街路和居民区采取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防,镇内配备巡逻车6台,各类学校建警务室86个、治安岗亭2个。县城街区技防入户率达90%,楼群楼院值班守护率达90%,农村护屯队覆盖率达90%,机关单位保卫值守率达100%。在乡镇由派出所民警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巡逻防范,有效遏制了各类案件的发生。在技防上,全县规模较大校园、金融系统和重点要害部位全部安装了自动报警装置和电视监控装置,在种养殖大户中推广红外报警装置。同时,县政府投资900余万元,建设“天网”惠民工程,完成了75个高清视频监控点和20个交通卡口建设。开展信息采集攻坚战,县公安局共采集社会信息9308万条,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获案件175起,抓获各类逃犯61人。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2014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8名,解除矫正664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614人,其中,缓刑562人,假释31人,暂予监外执行18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全年未发生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情况。并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建档。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95人,衔接率90%,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加大管理力度,切实把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本地公共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公共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突出重点,明确措施,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安监、消防、交通、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都能根据行业特点,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施专项整治。2014年以来,各职能部门共发放公共安全手册1万余份、宣传单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200余台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0余份,强制关停5家企业用户;整治校车231辆,其中有不符合营运条件的58台,现在已经得到全部治理;整治城镇小三轮电动车3000余台;县消防大队,强化系统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整改面达到100%。 

    强化严打整治。2014年共破获刑事案件503件,批捕233件,起诉434件,审结528件。公安机关在严打整治行动中,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类犯罪”124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82人,网上逃犯43名,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使群众切身利益得到保障,有效遏制了侵财性案件的高发势头。

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机制建设。全县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97个。乡镇联调中心20个,村调解室295个,社区调解室30个,百姓说事点606个,设信息员606名,配备专职调解员4510人。各乡镇实行“一网一点”工作机制和联调联动工作机制。为化解疑难纠纷,我们建立了医疗卫生、劳动保障、消费者协会、政法单位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7个。2014年以来,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全年共调解案件9700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957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防止民转刑18件7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28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5件107人。县司法局还召开现场会,对村级组织设立调解室的经验进行了推广。(摘录于2015年1月28日《四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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