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 “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法制文化 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司法厅、共青团吉林省委和吉林省法学会《关于组织青年法学家和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2017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我市2017年基层行活动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于2017年7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开展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治文化基层行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二)组织专题法治报告会,大力开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要以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重要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
(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强化道德对法治建设的支撑作用,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使法治与德治互为支撑、相向而行,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四)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法治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集中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当地法治建设成果。要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将“图们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各成员单位法律宣传的重要节点。积极做好8月份“城市法律宣传月”和9月份“农村法律宣传月”活动。认真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组建青年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菜单式普法讲座活动。突出“青年普法讲师”和“基层群众”两个主体,要积极选拔优秀青年法学家和青年普法志愿者,建立一支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要面向基层党政领导干部、中小学生、企业员工、部队官兵、乡村居民和社区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厚植法治文化土壤。尤其是要积极组织力量参与在中小学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活动。
(六)创新载体,增强实效。一要认真做好“规定动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要在“一堂法治讲座、一次法律服务、一个模拟法庭、一场普法活动”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实制宜,不断创造法治文化宣传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渠道、新载体。二要做好“自选动作”。通过开展一系列专家讲座、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知识竞赛、送法上门、问卷调查、书画展览、文艺演出、专场电影等方法新颖,形式灵活,雅俗共赏的法治宣传手段,不断提升活动效果,切实让法律知识贴近群众,法律观念深入人心。三要广泛宣传与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利用电视、互联网、LED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要开设服务发展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托工信局官方公众号,将涉企法律法规和“123工程”活动服务热线、信息,在媒体上统一发布。四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尤其是各类新兴传播媒介的作用,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增强宣传实效性。
三、活动形式
1.组织法律文艺演出。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和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结合图们江文化旅游节,组织法治文艺汇演,广泛开展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愿意参与其中的法治文化活动。
2.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针对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开展灵活实用的法治讲座、法律辅导、专题研讨等活动,积极探索探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增强学法用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要充分整合各种力量,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主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4.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诉讼评估等服务。
5.开展特殊人群心理咨询活动。利用心理咨询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孤儿、孤寡老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帮扶活动,帮助他们消除苦闷、愤怒、压抑等不良情绪,调动他们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6.打造法律宣传一条街。加大对全市各领域的宣传力度,发挥中心街区LED显示屏、车载LED显示器、法律服务信息查询机等宣传媒介,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7.开展“智能化”普法宣传活动。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要充分依托“图们市依法治市”官方微信平台、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等平台,以普法微电影、普法微动漫等形式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8.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要结合“农民文化节”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工作,组织“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和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9.开展“送法上门”活动。要积极组织优秀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青少年法律知识层次和学法用法水平。
四、活动组织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认识基层法治宣传工作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加强合作,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创建宽领域、多形式、多模式的合作格局,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达到活动效果的最大化。
(二)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根据我市实际,针对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进行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不断深入。 要坚持基层普法工作和当地具体情况相结合,不断提高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针对性,使之成为常态化工作内容 。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活动期间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活动方案于8月4日前上报市法学会。
(二)加强活动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及时准确掌握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动态,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作法、好典型,不断拓宽法治宣传的形式途径。各成员单位于12月5日前上报基层行活动总结并提供活动图片、视频和活动相关数据等资料。上报的活动图片和视频等资料要能够反映本单位活动的重点或特色,要与总结的内容相结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司法局 王 磊 17604331341
团市委 王雪雯 3661043
政法委 程绍辉 3661037
邮箱:tmsfj@163.com tmstw@163.com tmzf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