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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纠纷】司法所暖心柔性调解 圆满厘清劳务伤亡赔偿权责

近日,汪清县司法局新民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赔偿纠纷。

吴某受雇于刘某经营的公司,从事务工活动。2026年6月,吴某在某企业厂区开展作业过程中突发人身损害事故,经救治无效身亡。吴某之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先后与刘某经营的公司、厂区所属某企业协商赔偿事宜。因各方在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当事人遂向新民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受理纠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核查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耐心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向各方当事人细致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方理性沟通、依法维权。针对本次纠纷的核心争议焦点,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各方开展面对面磋商调解,反复沟通协调、逐步压缩诉求差距。经过多轮耐心疏导与协商,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经营的公司、厂区所属某企业共同赔偿吴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05万元。赔偿款项足额付清后,各方就本次事故产生的全部赔偿事宜处理完毕,本次纠纷彻底终结,各方不再就该事故另行主张相关诉求、追究相关责任。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各方一同前往银行完成钱款划转并当场交付到位。至此,该起劳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有效防范矛盾激化升级,从源头消除信访、诉讼隐患。

汪清县司法局将持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行柔性调解模式处置重大人身损害类矛盾纠纷。综合运用法律释明、当面磋商、情绪疏导、多轮协调等多种调解方式,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消解多方对立情绪,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持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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