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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延吉市人民法院部分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受理范围调整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管辖秩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诉讼服务,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即日起对朝阳川人民法庭、河北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案件受理范围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朝阳川人民法庭、河北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仅受理本辖区内民商事案件,不再受理辖区外的婚姻家事类、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辖区外婚姻家事类、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一由延吉市综治中心立案窗口受理。
    如需咨询案件管辖及立案相关事宜,可提前电话咨询:0433—2586912。
    特此公告


延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延吉市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