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与属地政府、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开展了检察长巡林工作。
在巡查一处公益林地时,检察长一行人发现该处存在大量生活垃圾被随意倾倒、露天堆放的问题。因该处位于两个乡镇交界地带,且为公益林地,谁来管、怎么管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整改方向,及时有效保护林地生态环境,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现场办公、现场“磋商”。通过“面对面”沟通协商的方式,确认社会公众利益受损事实,明确相关行政机关各自负有的监管权责,对整改措施和方案形成“磋商”意见。各行政机关纷纷表示,将在达成“磋商”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部门职责作出细致落实举措。经多家单位携手努力,当日,该处生活垃圾堆已完成清理整治。
检察长强调,相关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职,开展好巡林护林工作。做到随时掌握责任林区情况,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同向发力,守好林业生态红线。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涉林生态资源犯罪,严禁乱砍乱伐,严防毁林现象发生,依法办理涉林业生态资源案件。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