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联合召开仲裁司法审查业务研讨会,聚焦仲裁裁决在执行环节的“最后一公里”难题,特别是围绕“不予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两大关键程序交叉产生的复杂法律困境,展开深入交流。
研讨会直击执行实务前沿,深入剖析了当前以仲裁裁决为执行依据案件中的典型问题。长春中院执行局局长表示,部分仲裁裁决在执行阶段遭遇阻力,不仅源于被执行人主观上的逃避债务意愿和客观上滥用程序设置障碍等常见问题,更源于裁决本身存在的瑕疵在执行环节被放大。如裁决事项是否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裁决是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往往在执行阶段因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质疑或执行法官审慎发现。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执行异议、复议甚至衍生诉讼,严重影响纠纷解决效率,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长春中院副院长表示,要打破部门之间壁垒,强化程序衔接与标准统一,减少程序空转,以更低的司法成本、更高的效率实现定分止争,才能真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针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项重要司法监督程序的竞合与衔接难题,与会人员展开了富有建设性的讨论,并在关键层面达成重要共识,司法审查尺度统一。无论撤销程序还是不予执行审查,对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协议效力范围、可仲裁性、公共利益边界等核心实体问题的审查标准应保持高度一致。建议通过发布典型参考案例、召开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等,持续推动裁判尺度统一;建立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国际商事法庭与执行局之间的案件会商机制,对于涉重大、疑难、跨境等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两个部门法官共同研判,提升决策精准度与公信力;加强与仲裁委的业务衔接。针对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及时研讨,共同促进仲裁与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
此次协同研讨,标志着长春中院在优化仲裁司法审查与执行衔接机制、提升仲裁纠纷解决整体效能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长春中院将切实将研讨形成的共识转化为行动,在具体案件中践行协同理念,共同书写支持仲裁发展、服务大局的司法新篇章。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