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指导下,积极探索开展拟不起诉类案集中听证,推动听证工作从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转变,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筑牢办案质效“生命线”的重要抓手,对经过类案听证会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11件办结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
9月16日上午,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专项评查结果通报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代表参加会议,切实提升专项评查实效,确保做优做实类案听证工作。
会上,综合业务部主任通报了专项评查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具体包括评查原则和目的、评查范围、评查程序和方式、评查结果、评查工作监督等内容。她指出,此次评查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作用,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全面提升了办案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随后,第一检察部主任针对类案听证范围的确定进一步进行了阐述,并现场接受特邀评查员的质询。她表示,办案部门始终坚持严格确定拟不起诉类案集中听证范围,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从主观恶性、行为危害性、人身危险性以及法定从宽情节的刚性适用方面,对犯罪情节类似案件进行相互比较,对案件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确保案件处理平衡一致。
特邀评查员现场审议了个案评查报告,对评查报告中关于评查发现的问题、评查等次认定的理由等方面,“面对面”向承办检察官反馈意见建议,通过“面对面陈述-点对点质询-实打实反馈”的闭环流程,实现以评促改、以审提质的良性循环。
人民监督员提出:“建议定期梳理类案听证的范围和标准,便于后期在办理其他同类案件时,保证不起诉适用标准一致。”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盯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关键环节,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的“后半篇文章”,组织业务骨干对交通肇事、医保诈骗等多发类案开展系列专项评查研讨,通过聚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监督实效等关键环节,适时研究制定类案评查指引,实现办案规范与评查能力同步提升。同时,继续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和改革创新的重点项目,严格类案听证范围,规范类案听证程序,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确保类案听证工作实质化高效运行。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