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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长春政法2020年第1期

编者按:

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市域社会治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年初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了我市相关的工作经验,现予以整理刊发。全市政法机关要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申报创建工作为载体,积极研究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的科学有效路径,努力探索具有长春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提升治理水平 筑牢平安基石

努力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战略举措,掀开了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新篇章。近年来,长春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市域社会治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在全省社会治理工作中“打先锋、站排头”,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强化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

牢固树立开放融合的现代思维,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类主体参与治理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工作格局。一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我们坚持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共治体系,明确各类主体在社会治理中建平安、促和谐、强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开展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16个“平安细胞”创建活动。连续两年项目化推进平安创建工程,打造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欧亚南三环购物广场综治中心等一批“精品工程”。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凝聚治理合力。我们更加注重向社会和市场主体放权、赋能,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设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引入“第三方”项目合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制度,将党委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服务群众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把更多资源、技术、人才引入到社会,推动形成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2019年全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到3306个,平安志愿者发展到30余万人。三是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基础作用。我们通过加强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不断完善自治制度、建强自治组织、创新自治活动、激发自治活力,实现了更加广泛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我市双阳区探索建立“1+3+X”基层群众自治经验,被评为国家十大乡村治理优秀案例。

二、强化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文化德治先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将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突出“依法”推动科学立法。我们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近年来,我市出台《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9部,修订18部。二是突出“靠法”实现定纷止争。我们积极探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诉调、检调、警调对接平台,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又在法律框架内推动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2019年全市成功调解各类纠纷案件23127件,长春市公安局清明街派出所被评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三是突出“懂法”深化普法宣传。我们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成直达网格、覆盖城乡的一网集成、智慧高效的长春法律服务网。依托全市200个法治文化示范点,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

三、强化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主动适应现代科技发展趋势,以智慧政法建设为引领,推进现代科学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打造更加精准、便捷、高效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一是构建“一个综合平台”,实现信息整合精准化。我们准确把握社会治理信息化趋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推进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系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三网合一”建设,打破了地域、部门信息壁垒,实现了人、地、事、物、情、组织等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农安长安工程”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项目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二是打造“一项示范工程”,实现日常管理便捷化。我们着眼提升社会管理效能,抓住全国首批“雪亮工程”示范城市创建契机,全市建设高清监控探头点位44818个、人脸识别探头1484个,在治安防控、城市管理、应急救援、服务群众等领域作用凸显,为城乡服务管理提供了更加便捷可靠的科技支撑,让广大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三是带动“一片领域应用”,实现助力实战高效化。我们依托“数字吉林”“数字长春”建设,以智慧政法建设为牵引,推进智慧警务、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法律服务建设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使智能化技术在治安防控、打击犯罪、法律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确保政法机关在社会治理中高效履职尽责。

四、强化专业队伍、体制机制和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专业化建设是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提升专业化水平,关键是建设专业化的队伍,构建科学完善的体制机制,拥有坚实有力的基层基础,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制约市域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一是通过教育培训打造专业化队伍。我们健全完善了社会治理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机制,组织政法干部、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参加社会治理业务培训,实现社会治理专业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二是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探索专业化工作方法。我们针对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应急事件处置、敏感舆情引导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制定完善了责任分工、组织协调、综合保障等专门制度机制,促进社会治理工作者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措施,在实践中锻炼提升运用专业化工作方法的能力水平。三是通过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专业化建设。我们把基层治理作为专业化建设的重点,优先配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治理一线专业队伍,推动全市组建了13676名网格长、13745名综治协管员的基层社会治理专业队伍,175个乡镇(街道)、2127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在管理服务、矛盾调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了专业力量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崭新课题,是政法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我们将以申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为抓手,聚焦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提升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增强群众安全感,努力探索具有长春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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