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周密部署。12月2日下午,普通、重大犯罪检察部按照代检察长的要求和安排,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在检察官联席会例行业务学习中对“侦查活动违法常见情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巩固学习,旨在提高办案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工作本领,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质效提升。
普通、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列举了强制措施、讯问、询问、勘验检查、辨认、鉴定等多项侦查活动的重点监督方向,整理出共123种常见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并附录相应的法律条文依据汇编成册。手册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在学习过程中,副主任结合实际案例对侦查活动监督实践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影响侦查监督工作质效的重要因素进行了全面讲解。每名办案人就自己亲身办案经历交流自己在侦查监督中的工作体会,对提高刑事诉讼监督本领必要性达成共识。检委会专职委员秦禹围绕侦查监督和高质效办案的关系发表讲话,强调“两项监督〞是刑事检察的重要工作,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普通、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吕翠玲对当前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的工作方法。
学习后,每名办案人都表示此次业务学习集理论和实践于一体,内容紧密贴合办案实际,既提高了思想认识又梳理了工作方法,每个人都深受启发,在以后的检察工作中会努力实现学有所用,不断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质效,确保侦查机关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为后期的起诉和审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