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好了又反悔,协议签了不履行,这是不少调解员的烦心事。想要让调解结果落地生根,就要用好司法确认这把‘法律锁’。”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走进二道区综治中心,结合一线办案经验,为人民调解员带来一堂“接地气”、实用性强的专题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立足基层治理实际,围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分类纠纷调解技巧、调解协议撰写规范、当事人身份核验四大核心模块展开。
司法确认“锁”效力
培训伊始,庭长重点讲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这一有力法律工具。她用通俗的语言阐释,普通调解协议仅具备合同效力,而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方拒不履约时,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对于申请司法确认实行“零收费”。追讨薪资、小额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金钱给付类纠纷,是司法确认的重点适用类型。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让调解成果更有保障。
案例教学“活”思路
培训中,庭长逐一分享各地优秀调解案例,指导人民调解员运用多元解纷案例库统一裁判尺度、通过唤醒亲情化解家事矛盾、通过释明利弊引导物业纠纷双方理性协商。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将看似琐碎的邻里摩擦、家庭争执,梳理出依法化解的清晰路径。参训人员不仅学到了调解技巧,更理解了调解背后的法理依据,确保调解工作既有法律尺度,又有情理温度。
协议规范“查”风险
针对协议表述模糊、代理权限不清等常见问题,庭长逐条列出规范要求,总结出简单易记的“三查三看”工作法,“手把手”指导人民调解员规范操作、规避风险。
此外,培训特别提醒,调解过程中应引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为后续可能的诉讼衔接提供便利,做到“有备无患”。
整场培训内容丰富、指导性强。参训人民调解员认真记录、积极交流,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直面工作痛点,补齐了法律知识短板,厘清了流程误区,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