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当事人进入朝阳法院参加诉讼活动,需要经过一段台阶。部分行动不便、乘坐轮椅的当事人前来立案、调解或参与庭审时,常需法院干警协助搀扶或抬行,既给特殊群体带来困扰,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朝阳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精准对接特殊群体司法需求,专项采购并安装智能无障碍升降平台,设置专属便民通行通道,从硬件设施上优化诉讼服务,着力消除通行障碍。有乘坐轮椅的当事人表示,以往需要由法警协助抬轮椅上台阶,如今可自行平稳进出,切实感受到法院诉讼服务的便利与温度。
无障碍升降平台的启用,是朝阳法院优化诉讼服务、完善便民设施的具体举措,也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诉讼权利的务实行动。朝阳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工作举措,努力构建普惠、便捷、暖心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