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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法学研究要做到“四有”

法学说到底是应用的、实践的。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应用法学研究如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理论创新,推出更多更实的研究成果?如何将应用法学研究与司法审判实践紧密结合,更好服务审判工作现代化?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再次来到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一线应用法学研究人员座谈,验收检视一年来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

“法研所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注的重点工作作为应用法学研究的主攻方向,按照院党组部署,潜心搞研究、勤勉干工作,出了一批好成果”“我们在《中国应用法学》期刊开设法答网专栏,刊登疑难问题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很受学者、读者欢迎”“只有深入审判实践去发现问题,才能做好应用法学研究”“我感觉在所里做研究和以前在学校搞学术不一样,在这里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让研究人员安心研究,所领导就要担起更重的沟通、协调、管理责任”……座谈会上,法研所所长陈志远汇报了一年来的总体工作情况和当前存在的问题,一线研究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讲心得、聊困惑,对下一步应用法学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要做好案例编选工作,总结审判观点,强化对下指导”“没有必要的评选活动要坚决取消,做深做实为基层减负,让一线法官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办好案上”“应用法学研究要更加注重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也是博士后们的核心竞争力”……针对大家的发言,张军不时插话回应,与大家共同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法研所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骄人成绩,充分体现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司法审判工作的蓬勃发展,充分体现了科学理论融入审判实践结出的累累硕果。”张军指出,更好发挥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应用法学研究作为指导、支撑。围绕以应用法学研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张军提出四方面要求——

把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做到“有大格局”。做好应用法学研究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最根本的就是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落实到应用法学研究始终。要做到自己信、带头信、坚定信,把正确方向体现到具体研究工作中,让研究成果成为传播、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活教材。

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辩证统一,做到“有好成果”。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是形成高质量应用法学研究成果的基础。要把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在业务工作中,在业务工作中自觉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应用法学研究成果既有实践厚度、又有理论深度、更有政治高度。要增强大局意识,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变化、依法做实定分止争面临的新挑战,努力形成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决策参考,促进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

坚持应用法学这个特色,做到“有硬品牌”。应用法学研究重点在应用、亮点也在应用,应当深刻把握特点、发挥自身优势。要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审判实践。要善于从法答网提问、入库案例、审判数据分析会商意见中发现司法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掘更具实践价值的研究课题,以高质量研究成果促进审判工作发展。要加强审判管理相关理论研究,吸收借鉴各国审判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

坚持守正创新,做到“有新发展”。守正创新才能妥善应对应用法学研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研究,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从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有利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努力形成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要畅通内外部联络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发现真问题、研究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的工作合力。要加强队伍管理,做实严管厚爱,以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硬指标,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茅仲华,研究室、国家法官学院负责同志,法研所全体同志参加座谈。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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