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今年全市政法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确定
划定今年政法工作总体路线图
2020年,全市政法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体系总要求,以助力长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大力推进政法工作法治化、智能化、社会化、精细化建设,大力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春、法治长春,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四大举措”推进长春政法事业迈上新台阶
做好今年政法工作,要全面履行政法职责,围绕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执法司法等主责主业,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全面发展。
——增强政治警觉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政治安全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现代化水平。
——做好矛盾风险化解管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市政法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知责、明责、尽责,不断提高各类矛盾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健全矛盾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等制度。
强化矛盾风险化解稳控效果。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整体发挥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和社区(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矛盾风险化解稳控的合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调解、一站式诉讼服务“两个中心”建设,健全“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日常化机制,建立矛盾纠纷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结案的“互联网+多元化解”新模式。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春。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破案攻坚,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重点案件不放,强力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和专案追逃。提高办案质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质量关。探索实行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模式,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强化办案指引,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量。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构建具有长春特色的打击、整治、管理、建设一体化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申报创建工作为载体,探索具有长春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围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治安突出问题打击整治、公共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努力做好防风险、解难题、补短板等社会治理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先导作用和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落实《长春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农村法律服务供给等实现新突破。
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创建全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市为牵引,着力打造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升级版。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春。
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管理,健全办案汇总分析、实名通报、绩效考核等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法律适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审委会、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制。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覆盖全业务、全地域、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要建立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使群众享受到更多元、更便捷、更精细的法律服务。
推进普法宣传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工作。
“四轮驱动”实现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新提升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促进政法事业发展的根本出路,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措施,不断提升新时代长春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提升政法工作创新驱动水平。
内设机构改革上,在中央和省委统筹下,组织实施好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机构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实现政法工作组织科学化、运行高效化、履职专业化。
在司法体制改革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
在监督机制改革上,改革完善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协调、案件评查水平,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全面落实保障发展措施,提升政法工作服务大局水平。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涉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企业金融风险隐患预警防范机制,精准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破坏金融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置企业员工劳动纠纷案件,快审快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建立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依规处置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
——全面推进智慧政法建设,提升政法工作科技应用水平。
建强智能化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法律服务建设,重点推进政法各部门的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智能化信息整合,推动政法各部门数据资源与政法大数据中心对接,推动市级政法各单位网络专项链接,打造各类数据鲜活可靠、共享交换、开放兼容、智能管理的大数据资源池。
推进智能化手段应用,加快建立数据分析智能化、治安防控一体化、执法司法信息化、服务群众便捷化的智慧政法工作模式。积极拓展大数据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雪亮工程”“警务云”等信息平台的实战作用。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政法工作可持续发展水平。
加强政法基层单位建设,统筹推进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站、司法所、检察室、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重点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一接入各方面海量信息资源,入驻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城管等单位力量,整合矛盾纠纷调处室、心理咨询服务室、法律服务室等相关功能,并不断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
加强政法基础业务建设,突出主责主业,抓牢信息、案件、人员等基础工作的关键点,始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台账全。要加强信息管理基础工作,围绕“人、地、事、物、组织、网络”等基础要素,全面采集录入,为研判应用和决策指挥提供依据。加强案件管理基础工作,强化以案件为核心的导向,全面摸清各类案件底数,对立案、办案、结案进行全过程管理。
加强政法基本技能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干警调查取证、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网上斗争、法治宣传、应急处置等基本技能,全员苦练基本功,全员争做行家里手。
“四化标准”凝聚长春政法铁军战斗力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全面从严治队,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长春政法铁军。
——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推动党委定期听取政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法领域体制性、机制性、根本性、保障性问题。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政治督察制度,严格执行党委政法委员会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制度。完善党委政法委员会协管政法干部制度,健全政法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梯队建设、管理考核、人才培养等制度体系,推动县(市)区政法机关任职满5年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组织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干警轮岗。探索建立政法系统党工委。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筑牢政法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健全政治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机制,促进政法单位“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建立完善政治轮训制度,研究制定我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规定》,举办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实现政治轮训在全市政法机关全覆盖。
——全面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切实提升政法干警专业水平。
推进政法人才工作体系建设,分层建立专家型人才库、专业技术人才库、青年骨干人才库,着力打造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层次多元、梯次分布科学的政法人才队伍。要建立完善政法系统人才管理机制,加强基层一线磨炼、艰苦环境锻炼和重要岗位历练,提高政法人才相关待遇,推动形成全市政法系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生态。要研究制订《全市政法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要结合实际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锻造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专家领导和业务骨干。
——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领域专项教育整顿,坚决抵制选人用人腐败,坚决用制度过滤人情干扰、用程序卡住带病提拔。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专项教育整顿,建立健全立项论证、招标管理、工程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的规章制度,严防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操控项目招标、干预物资采购。开展执法司法领域专项教育整顿,着力解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坚持专项教育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落实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健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反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完善表彰奖励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个维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精准把握现阶段实施疫情管控措施的“度”。
针对现阶段疫情发展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新形势,科学优化社会面管控勤务模式,确保入城卡口和运输医疗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原材料的交通畅通,确保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场所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的干扰。
——精准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深入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工作,有效化解因强制隔离观察、社区封闭管理、物资供应紧张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确诊患者、医护人员、隔离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心理疏导,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精准查办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
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哄抬物价、趁火打劫、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卫生器材、抗拒疫情防控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调公检法机关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坚决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
——精准提供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宣传服务。
突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普法宣传,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精准推进疫情防控的群防群治。
充分发挥基层政法单位的基础工作优势,依托各级综治中心,会同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干部,充分调动村屯(社区)网格长、综治协管员积极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防护,共同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和整体战、阻击战。
——精准做好政法机关内部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筛查报告、消杀通风、体温监测和分餐制等防护措施,确保政法机关各级办公、办案场所和窗口单位万无一失。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和司法戒毒所的防控,坚决实现零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