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某企业财务人员孙某被假冒其公司领导的诈骗分子蒙蔽,以支付货款为由指示孙某向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66.5万元,孙某在后续找领导签字的过程中才发现被骗,遂立即报警。
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询问被骗企业,初步确定为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并核实企业被骗信息和嫌疑账户情况等重要信息,将嫌疑账户上报反诈平台,开展紧急止付处置。同时,民警主动与银行的后台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案件的事情经过后,提交了紧急拦截请求,要求银行对该笔转账进行紧急拦截。最终,因止付及时、处置妥当,被骗资金66.5万元全部成功挽损。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