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针对春季交通管理的特点,积极开展了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驾驶员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以业务窗口为重点 搭建阵地宣传平台
在服务窗口内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教图片、设立咨询台,不间断向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中小学生为重点 搭建校园宣传平台
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大手牵小手、平安进校园”活动。民警生动讲解交通注意事项,用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方式与学生互动,同时动员学生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号召他们用自己的“小手”拉“大手”,向广大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户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以运输企业为重点 搭建企业宣传平台
民警积极深入辖区内运输企业,对车辆交通管理台账、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客运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细致到位、防微杜渐,想尽一切办法查找隐患,努力控制和消除隐患,并善于从管理中寻找影响安全的深层次原因,完善制度,夯实管理基础,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以农村群众为重点 搭建农村宣传平台
民警将宣传重心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延伸,充分利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强调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增强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