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华庆路站晚高峰期间,一名女性乘客从1号线换乘6号线时在楼梯处踩空摔倒,左脚脚踝扭伤,无法站立。
长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吴家店地铁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情况,立即上前处置。民警送来医药急救箱,并联合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工作人员,用气雾剂对乘客伤口处进行先期处理。
经现场了解,该乘客为独居状态,且无就医需求。考虑到乘客脚踝受伤、行动不便,民警决定用轮椅将其护送回家,并细心叮嘱注意事项,还留下了联系方式。乘客对民警及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工作人员的帮助表示了感谢。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