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长春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对老年人提前选定监护人、失能之后人身照护与财产管理等重要事项作出明确规范,为老年人自主规划晚年生活提供了清晰的制度保障。
讲座现场,公证员结合高校离退休老同志的现实法律需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意定监护核心概念、设立条件、协议订立要点、公证办理流程以及相应法律效力逐一讲解,阐释了老年人如何借助这项法律制度提前选定信任的监护人,对未来失能后的人身照料等事务做好预先安排,真正实现“我的晚年我做主”。
宣讲结束后还设置了公益咨询专区,公证人员为到场离退休教职工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针对个人家庭实际情况答疑解惑,细致解答大家在意定监护、家庭财产传承等方面的困惑,现场交流氛围浓厚,得到了老同志的一致认可。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