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邱建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邱建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政法新篇章。
通知指出,邱建军同志生前系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兴街汉兴派出所副所长。2024年6月1日凌晨,邱建军同志在带队处置一起持刀滋事警情中,遭遇犯罪嫌疑人疯狂拒捕,为保护群众和战友,他奋不顾身与持刀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身负重伤仍浴血追击,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50岁。邱建军同志从警以来一直扎根基层一线,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勇于担当、恪尽职守,用热血铸忠诚,以生命赴使命,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嘉奖6次。邱建军同志是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激励政法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学习榜样。邱建军同志牺牲后,湖北省委追授他“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湖北省政府评定他为烈士。
通知要求,要学习邱建军同志初心如磐、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通知指出,要学习邱建军同志勇于担当、勤勉务实的敬业精神,始终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要胸怀“国之大者”,不断弘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练就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铁肩膀、硬脊梁、真本事,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通知要求,要学习邱建军同志践行宗旨、矢志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要学习邱建军同志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始终涵养浩然正气。要继承和发扬大公无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恪守人民公仆的清廉本色,以实际行动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
通知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邱建军同志先进事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见实效,激励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邱建军同志为榜样,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奋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