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其中,长春市四个单位、两名个人光荣上榜。名单如下: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单位: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
吉林省长春市法学会秘书处
吉林省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个人:
吴亚琴(女)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党委第一书记
王文生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长春市司法局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法治力量。
初审:韩蕊
复审:刘海波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