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坚决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抓实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机关党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各支部规范开展党建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能力,努力建设模范机关。
市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委机关一级调研员、各处室和法学会秘书处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