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机关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贺出席。

学习会上,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芦恒教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聚焦“基层治理的基本定位”“基层治理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关系”“基层治理与正确政绩观的具体对应之处”等方面作专题辅导报告。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基层治理、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春、法治长春。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基层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举措,主动回应诉求,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源头减少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基层平安稳定底线。三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法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各类问题,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综治中心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初审:刘海波
复审:韩松
终审:李志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