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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一线
因时而动 顺势而为 为吉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于2018年12月26日,始终以保护创新为使命,充分发挥东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庭“主力军”作用,突出“跨域集中管辖”“飞跃上诉”等制度优势,因时而动、顺势而为,为吉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区别于传统的审理知识产权案由的民事审判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跨区域集中管辖吉林省辖区内的技术类案件,其中,当事人如果对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垄断纠纷案件不服,将直接“飞跃”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有效实现了全国范围内技术类案件的裁判标准统一。

近两年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409件,审结4290件,结案率97.3%。其中,多个管辖法院但原告主动选择到长春知识产权法庭诉讼的知识产权案件258件,2023年受理61件,占受案总数的14.3%,解纷“优选地”作用初显。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受邀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连续两年向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知产审判工作情况,获评“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得到全国人大监司委、最高法院、省市委和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坚持重点保护,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纠纷案件531件,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在涉炭纤维氧化炉专利、菱形灯具和幕墙专利及汽车制造软件等12起技术类案件中,省内首推“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证据保全模式,及时固定证据,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强化商标权益保护。妥善审结涉修正药业、格力、喜之郎以及标的额达3亿元的红牛商标侵权案等案件1083件,正确适用证据提交、举证妨碍、司法鉴定等制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重拳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恶意抢注等行为。突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妥善审理水稻“中科发5号”、玉米“先玉335”等品种权案件27件,为品种权人提供全方位法律保护,激发种业创新活力。注重中医药和老字号保护。依法审理涉“复方万年青胶囊”“元盛居”“福寿德道口烧鸡”等案件8件,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加强著作权及邻接权保护。依法审理涉“小小孩”系列盗版图书案、微擎计算机软件侵权案等著作权纠纷案件4454件,净化版权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65件。妥善审结涉美盛农资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该案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和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坚持严格保护,激发创新主体创造活力

强化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制定《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审结全国首例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确定惩罚性赔偿基数的商标侵权案件,为精细化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有益借鉴。加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0件,判处刑罚104人。严惩销售假冒“一汽”注册商标商品犯罪行为,助力吉林省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同时,强化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相结合,在罗某某等12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指导公主岭法院完成全省首例知产刑事案件涉企合规审查工作。提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件,在支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长春市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促进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在责任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相统一。

坚持快速保护,增强权利救济实际效果

强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依托智慧法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流程线上服务。在涉“李维斯”商标等侵权案件中,运用AR技术展示、比对证据,受到来院参观的全国人大代表团成员一致好评。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全省首创“专家证人+技术鉴定+专家咨询+技术陪审员+技术调查官”五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两批次选聘技术调查官77人,专家陪审员36人,组织调查活动146次。建立巡回审判机制。赴通化、梅河口、吉林市等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5次,在延边设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缩短技术类案件全省集中管辖的诉讼半径,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成立速审团队,推行类型化快审、要素式审判、示范性判决等制度;抽调资深法官组成“技术类案件审判团队”。施行以来,平均审理期限由85天缩短为28.7天,相关经验入选《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精品案例》。

坚持协同保护,提升纠纷多元化解效能

坚持上下协同。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部署,下沉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管辖,自2022年5月1日起,将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非技术类知产案件管辖权集中下放到长春新区法院,初步构建两级法院联动保护的“一盘棋”格局。强化左右协同。举办东北三省一区首届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与沈阳、哈尔滨、呼和浩特等6家中院联合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建立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牵头组织检察、公安、司法等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公诉和集中审判。实现内外协同。与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延边知识产权局签订《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委派调解各类知产纠纷302起,推动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助推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为辖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并向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线索3条,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监管,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探索“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在省内率先对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联合省、市版权、文旅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音集协与省网吧娱乐行业协会、经营者集体签约,助力纠纷源头化解。

坚持延伸保护,营造尊重创新浓厚氛围

实施“精品工程”战略。选齐配强队伍,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现有7名员额法官中, 2人获评吉林省审判业务专家,1人被评为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精心培育、宣传一批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司法产品,其中,“皓月”商标权侵权一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1起案例入选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篇判决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系全省首篇知识产权领域获奖判决,2起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新规则案例适用》;共19起案例入选吉林省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吉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另有4篇调研文章、12起案例被《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中国种业》《中国版权》等国家级刊物发表或采用。助力激发创新活力。出台《全力打造知识产权解纷“优选地”》实施方案,明确五方面22项具体举措。落实省市委“万人驻(助)万企”决策部署,主动对接、走访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海谱润斯及一汽、希达电子、百克生物等科创企业,提供“精准滴灌”服务,发放自行编制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示》《诉讼指南》《典型案例》等13类普法手册,助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侵权风险预防能力。与市知识产权局、长春北湖科技园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协同推进与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成立长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示范站,服务园区企业509家,诉前解纷23件,入选省高院营商法治环境“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例。营造浓厚保护氛围。连续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论坛,发布典型案例等系列活动,发布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全面、生动展示知产保护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人民日报》《吉林日报》等多家中央、省市级媒体报道相关工作80余次,推动版权意识、品牌观念、专利思维深入人心。组织“谁动了我的美好时光”大型网络庭审直播,超354万网友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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