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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转土地起纠纷 依法调解促和谐

“同志,我遇到了难事,前夫欠我钱不给,你们能帮帮我吗?”“这次可没白来,我终于找到能给我做主的人了……”从一脸迷茫到倍感欣慰,这就是甲女士到山河司法所求助两天来的情绪变化。近日,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妇女维权经济纠纷案件。

事情还要从2008年说起,山河某村村民甲某与前夫乙某离婚后,甲某与儿子相依为命,常年在外地打工。从离婚前到2018年,甲某与儿子个人承包田始终与前夫乙某在同一户上,整户共7亩地由乙某经管。2019年甲某开始接手自己与儿子的4亩地。2024年初,前夫乙某未经甲某同意,将7亩地承包给他人。甲某向乙某索要三年的承包款共8400元钱,乙某因身体不好看病已经将钱全部花光。村委会调解多次始终未果,甲某听说司法所也能调解,于是来到山河司法所求助。

甲某情绪十分激动,哽咽着含泪把前因后果向调解员介绍清楚。因为与前夫乙某的陈年积怨和独自抚养儿子生活的艰辛,所以甲某与乙某关系十分紧张,双方无法见面沟通。4月1日,调委会经过多方了解做工作,采用“中间人调解法”“隔离调解法”处理这起矛盾纠纷。调解员先联系到乙某的堂弟,其堂弟同意一早从通化回到双阳,作为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将甲某、乙某分别安排在两间调解室,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调解,最终乙某同意一年一给,每年给2800元承包费,粮食直补打到甲某账户,当天先给1000元钱,剩下的1800元钱在“五一”前一次性给付。甲某握着手里的钱,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这起妇女维权的经济纠纷得以成功调解。

像这样的调解服务只是一个缩影。近年来,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始终用法治力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致力从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家庭暴力等方面出发,通过送法进基层、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将法律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助力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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