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当早春尚未融化冬雪,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已经进入到紧张忙碌的执行工作中,把握“有利”的执行时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被执行人张某因创业资金短缺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借款20余万元,到期后一直未还,陈某遂诉至双阳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某日清晨,执行干警成功将张某拘传至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我并非不想还钱,给我宽限点时间,我一定会筹钱还上……”张某无奈表示,并提出了具体还款计划。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当场支付部分欠款,余款承诺分期履行,陈某也表示愿意给予宽限期。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