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通过精准运用诉讼保全措施,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向被告某公司分五批提供总价值16万余元的货物后,被告长期以经营困难、尚不具备还款条件为由拖欠货款,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原告依法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办案法官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原告提交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立即作出保全裁定,依法查控被告公司账户,实现了足额保全。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通过多次“线上沟通+当面协商”,积极开展了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阐明诉讼保全的法律效力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充分认识调解结案在节约诉讼成本、加速回款等方面的优势,并围绕货款数额、支付方式等争议焦点多角度对双方释法明理。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当庭向原告给付全部货款,原告以调解方式撤诉并主动申请解除对被告账户的查封,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