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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督促化解千元纠纷 悉心调解彰显“小案大爱”

近日,一起标的仅1200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兰家人民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案结事了,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谢某辛苦经营轮胎生意,牟某从谢某处购买轮胎后却拖欠1200元货款迟迟未付。面对谢某的多次催讨,牟某不仅态度强硬,还以发货延迟为由拒绝付款,甚至在法院立案后拒接电话、缺席庭审。最终,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然而判决生效后,牟某依然拒绝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谢某要求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开具生效证明将案件移送执行,而是仔细分析研判:1200元对于牟某来说并非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矛盾的症结更多在于双方的情绪对立。为真正化解矛盾,法官决定开展执前督促工作。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法官数十次拨打牟某电话,起初不是被挂断就是无人接听,但法官一直没有放弃,最终接通了牟某的电话。通话时,法官耐心倾听牟某的不满,从法理、情理角度进行疏导,经过四十多分钟的交谈,牟某终于放下成见,同意支付货款。

然而,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牟某坚持不愿直接将钱付给谢某,要求法官代为转交。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法官毫不犹豫地同意成为还款“桥梁”,并在接收款项后第一时间通知谢某前来领取。当谢某从法官手中接过这1200元时,眼中闪烁着感动的泪花,她激动地说:“家人都劝我,别告了,认赔吧,但是我是小本生意真不甘心呐,没想到法官能为了这1200块钱这么上心,真是太感谢了!”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标的虽小,但司法为民的情怀无价,正是无数这样的“小案大爱”,汇聚成了法治社会建设的强大力量。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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