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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遭公司变相辞退?“月子”期拿到3.8万赔偿!

刚迎来孕育新生命的喜悦,却又在孕期被变相辞退,这是新晋妈妈李女士所遭遇的真实困境。而这场在“月子”期间的维权,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的努力下,仅耗时29 天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4年3月,李女士入职某设计室成为接单员,约定月薪3800元。2024年11月李女士查出怀有身孕,喜悦之情还没有褪去,职场寒冰却已袭来。2025年2月,设计室经营者突然让她“放假”,随后默默将她移出工作群聊。而这家设计室自始至终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失业险、生育险等社保福利更是从未缴纳。孕期本应得到特殊保护的她,却遭遇了变相辞退。

2025年5月,即将分娩的李女士向长春市南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次月,李女士的宝宝呱呱坠地,在月子期间,她来到长春市南关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申请立案。

绿色通道 司法温度照亮维权路

南关法院承接此案后,迅速为其开通了“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实现了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流转的高效举措,为李女士的维权之路带来了曙光。

承办法官得知李女士正处月子期,未委托代理人,当即决定线上沟通。面对设计室经营者提出种种辩解,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对孕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也有强制性规定,变相辞退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法官的耐心疏导让经营者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主动提出协商解决。但因双方诉求差距较大,首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7月初,在李女士身体条件允许后,法官再次安排调解。经过多轮沟通,用人单位最终同意支付3.8万元的经济补偿。李女士接受了该调解方案。7月10日,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该补偿款。

调解结束后,李女士难掩感激之情,对法官说:“真的没想到从立案到调解只用29天就让我拿到了钱,法官全程体谅我的特殊情况,孩子刚满月就安排开庭,这份温暖比赔偿更让我安心。”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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