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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检协作 破解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证密码

为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升类案办理质效,7月29日上午,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全体干警赴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围绕“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开启一场特殊而务实的公检对话。

会上,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结合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把“纸面难题”还原成“现场情景”。她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等环节,详细剖析了证据标准把握、取证程序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隐蔽化、网络化、熟人化等特点,她提出传统取证模式常因忽视未成年人身心特殊性而陷入困境,要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证据收集、固定的每一个细节。

公安侦查人员随后从侦查视角抛出“三难”:因延迟报案现场痕迹灭失,物证“转瞬即逝”;被害人年幼表述不清,首次询问稍不留神就触碰“二次伤害”红线;电子数据海量却易灭失,提取、固定证据标准不一。南关区分局副局长坦言,一线侦查人员渴望检察机关将审查端口前移,把证据要求讲在侦查之初,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起诉之前。

自由交流环节,公安干警提出“留守儿童被性侵害后,爷爷奶奶不敢、不会报案怎么办”“对于未成年被害人取证如何避免二次伤害”,未检检察官现场支招“‘公安+网格’联动机制”“同步心理疏导固定陈述”……问题越聊越具体,办法越碰越清晰。

会议后半程,检察机关提出了耗时半个月起草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指引(讨论稿)》。内容涵盖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以及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多种证据类型,明确了每种证据的收集要点、审查重点以及取证要求,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重要性,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公检双方就《指引(讨论稿)》进行了深入研讨,就证据收集程序、标准、方法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

本次会议是南关区检察院深入推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构建“联动式”会商机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公检双方将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同堂培训、案例研讨、联合调研等活动,携手推动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再上新台阶,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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