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兰家法庭在处理一批涉及职工债权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通过示范裁判与执前督促并举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不仅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企业参加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案结事了,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先行示范裁判树标杆
系列案件中,林某等9名劳动者均为某豆制品厂工作多年的老员工。2024年5月,工厂因装修通知员工暂时放假。员工们认为这是变相解除劳动关系,于是诉至法院提出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及补交保险等诉求,9人合计主张金额近200万元;而豆制品厂则坚称双方为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9件案件相似,经过详细了解案情,反复分析研判,法官决定选取其中一个典型案件先行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豆制品厂支付原告林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9万余元。这一判决发挥了强大的示范效应,剩余8个案件的当事人在参考已生效判决后,重新审视自身立场,理性协商,最终与豆制品厂达成调解协议。
执前督促到位促履行
为确保司法裁判落地见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并未停止工作,而是第一时间与豆制品厂取得联系,通过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不及时履行生效裁判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着重强调诚信履行义务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引导其充分认识到主动履行的重要性。经过法官耐心沟通与积极协调,工厂负责人当场向林某支付了补偿金,同时积极与剩余8名当事人进行沟通,如约履行法律义务。至此,这9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宽城法院“示范裁判+执前督促”工作模式的有益探索,在高效化解劳动纠纷的同时,确保了劳动者胜诉“纸上权益”及时兑现,打通了劳动者维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宽城法院将持续探索劳动争议解纷新路径,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