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司乘口角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专业引导与温情调解下,原本争执不下的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对立、互谅互让,实现了案结事了。
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原告诉称,其在前一晚乘坐网约车时与司机(被告)发生口角,被告击打其前胸导致其身体抽搐并住院就医。被告则辩称自己仅为“轻微推搡”,认为原告身体不适系自身疾病所致。双方就医疗费、误工损失等赔偿责任的认定争议较大,庭审气氛一度紧张。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敏锐地把握到化解矛盾的关键在于疏导情绪、弥合分歧。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充分说明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和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在外打工都不容易”的难处。经过法官反复、耐心的沟通,法理与情理得以在庭审中交融,双方的态度逐渐从尖锐对立转向理性协商。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原告主动减少了部分误工费的诉求,被告也同意承担原告的医药费、救护车费及部分误工损失,达成调解协议。这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二道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二道法院将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努力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庭前、解决在萌芽状态,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