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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租拍卖”破局:从“清场危机”到“三赢结局”

一笔200余万元的欠款,牵动着债权人的回款希望,也关乎着商户的未来生计。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巧用“带租拍卖”模式,让债权人、债务人和商户三方达成一致的房产处置意向,在法与情的平衡中,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欠款待偿,无辜商户面临“血本无归”

事情要从赵某与某银行的金融借款说起。此前,赵某因逾期未偿还200余万元贷款,银行向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赵某名下一处位于双阳区繁华地段的三层临街房产——这里,正是案外人王某经营宾馆的“全部身家”。

“法官,我把所有积蓄都投进去装修了,现在宾馆刚有起色,客源也稳定了,要是房子拍卖前清场,我这几年的心血就全白费了!”执行程序启动后,王某急得找到法官,语气里满是焦灼。他当场承诺,无论房产最终归谁所有,都愿意积极协商续租,只盼能保住苦心经营的生意。

实地调查,锁定“带租拍卖”最优解

王某的诉求,让执行法官意识到案件的复杂性:若简单“去租清场”拍卖,看似能快速推进执行,却会让商户陷入绝境,也会因房产后续需重新招租,影响其市场价值,反而不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为摸清实情,法官一方面细致核查王某提供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材料,确认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多次前往现场勘查,亲眼看到宾馆装修一新、客流稳定的经营现状。“商户经营合规、租期清晰、租金正常,‘带租拍卖’才是兼顾三方的最佳选择。”经过综合研判,法官敲定了处置思路。

多方协调,“带租”模式实现“三赢”

法官将调查情况与银行充分沟通,详细解读“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及带租拍卖的优势。经过多次协商,银行同意采用“带租拍卖”的方式进行网络拍卖。

随后,双阳法院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发布拍卖公告,清晰说明“带租”情况。最终,该房产经过公开竞拍流拍,银行接受以物抵债,完成交付后第一时间与王某协商重新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至此,王某的宾馆得以继续经营,银行债权顺利兑现,案件圆满执结。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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