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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起纷争 温情调解续亲情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其塔木人民法庭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了这场牵扯多方的家庭纠纷,让濒临破裂的亲情得以延续,用司法温度守护了家庭的烟火气。

李某的父亲因病离世,留下了一套面积91平方米的房屋。这套房子是李某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的离去,让原本潜藏的继承问题彻底浮出水面。

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的继承涉及多方当事人:李某的母亲白某作为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作为亲生儿子,依法享有继承权;此外,李某的父亲还有两位继女,同样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多方诉求交织,利益与亲情碰撞,昔日亲密的家人因房产份额争执不下,原本和睦的家庭氛围荡然无存。无奈之下,李某只好向九台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为全面掌握案情,法官首先逐一约谈每一位当事人,倾听各方诉求。在找准矛盾根源后,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没有急于宣讲法律条文,而是先从亲情入手,引导当事人回忆李某父亲在世时的家庭和睦场景,唤醒各方对亲情的珍视。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道理。法官明确告知各方:涉案房产系其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父去世后,房产50%份额属于白某个人财产,剩余50%作为遗产,由配偶白某、儿子李某及两个继女按照法定继承平等享有继承权。

法律条文的清晰解读和法官的耐心劝导,让各方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有了明确认知,原本激动的情绪逐渐缓和。白某率先表示,自愿放弃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两个继女也主动提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希望能维护家庭和睦。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涉案房屋50%产权归李某所有;白某、两位继女自愿放弃对李某名下该50%产权份额的继承权。一场剑拔弩张的继承纠纷,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圆满画上了句号。

法官说法:以法为基石 以情续亲情

继承纠纷涉及房产的,更要明确相关房产的继承份额,本案中因案涉房屋属于李某父亲与白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且李某的母亲白某在世,故白某享有案涉房屋50%的份额,另外50%的案涉房屋份额才是李某父亲能被继承的遗产,该50%的份额由配偶白某、儿子李某及两个继女按照法定继承平等享有继承权,也就是白某、李某及两个继女各享有遗产部分的四分之一。因此李某要想取得该房屋50%的继承权,需要白某及两个继女均放弃继承属于自己的份额。

“继承纠纷看似是财产争议,实则是亲情纠葛。”承办法官表示,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处理最多的就是这类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家事纠纷。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不仅要依法厘清产权归属、明确继承份额,更要注重化解矛盾、修复亲情,让当事人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能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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