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时,白纸黑字约定好了房产归属,真到办理过户时,另一方却失联回避,一拖就是好几年。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庭长调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找准心结,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烦心事。
杨先生与前妻多年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明确约定共有住房归杨先生个人所有。离婚后,杨先生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独自还清了房屋的剩余房贷,办好了房屋解押,还分期足额支付了7万元房屋补偿款。
可等到办理过户时,前妻却始终推三阻四不愿配合,后来更是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房屋产权一直登记在两人名下,杨先生无法正常交易房产,日常生活和财产权益受限。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杨先生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核对完离婚协议、还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确认案件事实清楚、权责清晰。但她深知,家事纠纷一纸硬判只会加深对立,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得先找到矛盾根源。几经辗转联系上女方后,法官终于摸清了症结,女方并非不认可离婚协议,而是当年离婚时心里憋着气,觉得男方态度强硬,多年来也没个缓和的姿态,便故意拖着不配合,本质是赌气,并非要争房产。
找准这个调解突破口后,法官随即开展了“背靠背”调解。
“我懂你心里有委屈,可赌气解决不了问题。”法官跟女方推心置腹,“协议是你自愿签的,房子最终还是要按约定走。你名下一直挂着这套房,以后自己买房、办贷款都受影响,为一口气耗着自己,实在不值当。”
转头法官又劝杨先生:“她就是心里有疙瘩没解开,你姿态缓和些,把话说开,事就顺了。”
在法官一番情理相融的疏导下,女方渐渐放下了对立情绪,杨先生也愿意主动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案涉房屋归杨先生单独所有,女方在限期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杨先生承担。
困扰自己多年的难题顺利解决,杨先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连连向法官道谢。一场因情绪心结引发的过户僵局,就这样在柔性调解中和平化解。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