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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成炬”照前路 法治护航伴成长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近年来,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紧密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创建“微光成炬”法治宣传教育品牌。该品牌寓意汇聚司法行政力量及社会各界关爱的微光,凝聚成护航青少年成长的强大力量,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权益保护、特殊管控等方面扎实推进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整合多方资源 点亮法治宣教微光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普法责任。双阳区司法局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全区普法工作要点,列入《法治双阳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双阳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聚焦顶层设计,强化科学谋划和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实践教学、探索学习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宣教有方向、有规划。

建强专业队伍,汇聚教育力量。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推进依法治校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反学生欺凌、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开展法治巡讲。广泛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入校开展宣传活动,围绕反学生欺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内容进行宣讲,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播放普法动漫视频、教育短片等,教育引导孩子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律素养。三年来,共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18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2万人次。

丰富活动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借助“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教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连续七年联合区教育局举办全区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活动,发动学生参与“宪法就在我身边”征文等活动。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折页,向未成年人群体累计发放3万余份,并引导监护人注重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立足司法职能 汇聚法律服务光芒

构建援助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建立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基础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及时为城乡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联合团区委和区民政局建立2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初审援助申请等工作,使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基层。建立专门的台账,由专人负责、单独收案、单独归档、单独保存,对案件情况及未成年人基本信息严格保密,非因法定事项不得开启。三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04件,让法律援助的光芒覆盖每个角落。

开通“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效率。对所有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无论涉及民事纠纷、行政争议还是刑事案件,均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推行“容缺后补”机制,同步衔接心理干预等配套服务。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涉案、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受理率达100%,以高效周全的服务守护稚嫩心灵,让便捷温暖的法治阳光照亮成长之路。

开展精准帮扶,传递关爱温度。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区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共同举办“情暖新春、共护未来”关爱慰问困境儿童活动,对困境留守儿童开展“一对一”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协助解决生活中的难题,发放慰问品,提供关爱帮扶和精准法律服务,让困境儿童和其家庭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让关爱帮扶的光芒照亮困境儿童的生活。

聚焦特殊管控 凝聚矫正帮扶力量

坚持教育挽救,提升矫治质量。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制定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矫正方案,成立矫正小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方式,将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与成年人分开、单独进行,入矫宣告、解矫宣告和奖惩训诫等环节在监护人到场的情况下不公开进行。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引导机制,加强心理干预与疏导,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治新路径,联合刑罚执行一体化派驻警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教育、警示教育。近三年,开展未成年人调查评估15件,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1人,现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8人。

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衔接安置。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监所信息沟通,确保落实刑满释放未成年人护送工作,实现必接必送无缝衔接,并协调民政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救助政策,为其申请500元临时救助资金。组织司法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走访或电话形式了解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行踪去向,详细填写排查记录单,坚持排查、宣传、帮教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将普法宣传融入排查走访全过程。

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促进未成年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双阳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微光成炬”的品牌力量,在双阳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践中持续彰显。从法治宣教的点滴浸润,到法律服务的精准护航,再到特殊管控的温情帮扶,每一束微光都承载着守护的初心。未来,双阳区司法局将继续以品牌为引领,深化多方协作,创新服务模式,让法治光芒更持续、更温暖,为未成年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成长防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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